臺海網3月16日訊 據海峽法治在線報道 身負守護群眾“舌尖上安全”的重要職責,卻貪婪無度自甘墮落,利用職務之便大肆斂財。作為福州市某縣A鄉農業服務中心畜牧組負責人,也是該鄉唯一的官方獸醫,劉某香多年來多次收取生豬收購商財物,17次向轄區內生豬養殖戶索賄,受賄數額達47萬元。
利欲熏心 失守底線
2019年,一條群眾舉報線索,讓劉某香的斑斑劣跡暴露無遺。早在2002年9月,劉某香便擔任A鄉水產畜牧獸醫站副站長職務,經過個人努力,在2012年成為福建省官方獸醫,自此,她開始負責轄區內養豬場防疫、污水排放等方面監督管理,以及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工作。
A鄉共有5個養豬場,如有生豬出售,會在前一天晚上向協檢員申報出欄的生豬數量、運豬車輛車牌號、耳標號、去向等信息,而劉某香則需要在第二天早上根據養豬場申報的信息在電腦系統上開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簡稱“檢疫單”),完成各類檢測后,把檢疫單交給養豬場,這時候生豬才能運走。
而出欄的生豬在裝車后遇炎熱天氣會出現應急,嚴重的會導致生豬死亡。為了能及時拿到檢疫單,一些養豬場老板會塞給劉某香一些“好處費”。嘗到甜頭的劉某香開始琢磨,如何利用手中職權“生財”。
據劉某香回憶,從2009年起,便不時有養豬場老板及收購商等人在過年塞給她一兩百元的紅包,她心安理得地收下了。“當時覺得大家算半個朋友,拜個年很正常。”
初嘗甜頭的劉某香最終沒能守住自己的底線。她開始頻繁“結交好友”,甚至讓養豬場老板幫忙招待自己的朋友。
在“收服”了鄉里的養豬場后,劉某香又將貪婪之手伸向收購商。2013年起,她交代養豬場,凡是到鄉里購豬者必須向她報備,她向收購商收取每頭豬10-50元的抽成。漸漸地,劉某香成了他人口中的“阿香姐”,從稱呼中不難看出她在A鄉生豬市場中的地位。
“她掌握著豬場出欄數量等信息。”經常到A鄉收購生豬的小陳一句話證實了劉某香在“圈內”的地位,通過“阿香姐”介紹買豬都能及時開具檢疫單,有人貪圖方便找“阿香姐”幫忙介紹收購生豬,也有一些收購商無法忍受其強勢作風選擇退出A鄉生豬市場。
利用疫情 大肆斂財
2018年8月,南平、莆田、三明等地部分縣區爆發非洲豬瘟疫情,疫區被封鎖,全省范圍內可出欄銷售豬源急劇減少,之前撤出A鄉生豬收購市場的商販不得已重回A鄉收購生豬。
此時,A鄉畜牧組根據上級部署,需要嚴格檢查過往運豬車輛里生豬是否經過檢疫及隨車攜帶檢疫單。生豬出欄裝車時檢驗檢疫人員要到場開展檢驗檢疫工作,檢疫合格的,出具檢疫單據、加蓋檢疫標志,并要比對車號、生豬數量和生豬耳標后,才能被運走。
見之前流失的收購商又回頭了,劉某香心里打起了“算盤”。頂風作案,她要求5個養豬場都要提前一天將生豬數量、運豬車車牌號、耳標報給她,并以各種理由延時發送檢疫單,導致部分沒有給“好處費”的收購商無法及時將生豬運走,影響到后期屠宰銷售時間。
“從收購到被屠宰,生豬還要靜養12個小時,我們一般都是在清晨五六時開始裝車,上午9 時許將生豬運到屠宰場,靜養后在屠宰場還需要檢疫,大概在晚上12時左右我們開始屠宰。”因“阿香姐”的故意刁難,部分生豬出現應急死亡造成損失。包括黃姓收購商在內的9人找到“阿香姐”,希望給予關照。
這一次,“阿香姐”愈發張狂,除了要求給付每頭10-50元的抽成,還按開單數量收取檢疫費3元,連每趟20元到35元送檢疫單車費,都算在了收購商頭上。半年下來,因沒什么賺頭,不少收購商便很少去A鄉購豬。
2013年左右,劉某香因賭博、投資失敗等原因外借巨額高利貸。為償債,2013年至2017年,劉某香先后向4人借款近12萬元,但均未出具借條,也未約定利息及還款期限,且至歸案時也未有歸還之意。
東窗事發后,一直對劉某香敢怒不敢言的多位養豬場老板反映,多年來,劉某香都是派協檢員送檢疫單,她本人基本沒有到現場開展檢疫工作,檢疫工作之松散令人心驚。
抗訴成功 改判實刑
多行不義必自斃,2019年劉某香被群眾舉報,于同年10月被該縣監察委員會留置。本案由福州市某縣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以劉某香涉嫌受賄罪,于2019年11月14日向福州市某縣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2020年9月,經開庭審理,劉某香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并處罰金23萬元。
一審判決結果出來后,檢察機關啟動審判監督程序,經審查,認為一審判決適用緩刑不當,于2020年9月提出抗訴。
承辦檢察官認為,本案既是職務犯罪,又是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均為人民群眾密切關注的問題。劉某香部分犯罪行為發生在2018年非洲豬瘟疫情期間,其肩負檢驗生豬質量,保障豬肉食品安全重要使命,卻置法律規定和相關政策于不顧,不認真履行職責,給食品安全帶來潛在危險,利用職務便利“吃拿卡要”,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多人賄賂,并具有索賄情節,社會影響惡劣。
為回應人民群眾關切,承辦檢察官認為一審判決適用緩刑不當,于2020年9月提起抗訴,福州市檢察院于2020年11月支持縣檢察院抗訴。
今年1月,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改判,撤銷一審適用緩刑判決,改判實刑,劉某香為其背棄使命,擾亂A鄉生豬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付出了代價,A鄉生豬市場得以恢復健康有序的經營環境。(來源:海峽法治在線)